條款及細則
- 速遞 / 急件附加費
如買家要求在確認訂單後 3 小時內進行送遞, 將收取港幣 100 元附加費。 - 指定時段送遞#
一般送遞時間為早上9時至下午6時, 如買家要求於指定時間送遞, 將會進行特別安排, 並收取附加費。指定時間在早上 9 時至下午 6 時內收取港幣 200 元附加費; 指定時間在早上 9 時至下午 6 時外收取港幣 500 元附加費。晚上 7 時後及繁忙日子 (如情人節, 母親節, 聖誕節前及農曆新年前等), 不提供指定速遞時間服務。
# 客人於指定時間送遞, 應預留前後半小時調整彈性。 - 更改送遞地點 / 再次送遞
如當日無法在指定送遞時間內聯絡收件人簽收, 或收件人拒收產品, 或收件人資料有誤或不完整等情況,我們或會按顧客所提供的資料放下花束於相關地點或公司接待處或大廈管理員, 鄰居簽名代收, 以示完成服務。
如因買家要求或以下原因*而需要更改送遞地點或再次送遞, 費用將由買家支付。更改送遞地點或再次送遞收費為每次港幣 50 元, 我們的客戶服務代表將於安排前聯絡閣下。
如香港天文台發出以下警告, 送遞服務將會暫停或受延誤 :- 8 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
- 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
- 水浸及山泥傾瀉警告
如因交通情況或天氣問題影響送遞時間, 將因應情況作出安排。